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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普法必须全民先学法,我们这个想要依法治国的国家,法盲远比文盲多,连会说英语的小朋友估计都比懂法的大人多。

不走出国门,英语再差也难栽跟头,但只要还留在国内,不懂法绝对容易吃大亏。

在学校里,年轻气盛打架斗殴一顿批评教育看情况再加个处分也就完事了,毕业前一般学校也都会主动组织学习教育拿掉处分的帽子。但入了社会,不懂法再年轻气盛就要吃大亏。懂法,再大的矛盾冲突也尽量忍一忍,等别人先动手再还击,适可而止。不懂法,即使事前再有理,一个冲动忍不住先打了人,尤其是老弱病残孕,都可能造成非常悔恨的局面。成年人打架轻伤轻微伤并不难造成,被打人揪着事情不放结果很可能是几天的拘留到三年的班房。更难受的是赔偿,老弱病残孕,可使年轻气盛的人瞬间熟透。

法虽不完善,但若懂法,很多事情发生时我们会见机行事以求最可行的办法。不懂法,这些事情发生后我们会完全寄托于法律,等到法律规定的程序走起来时,才发现并不可行。举一例子,发生各种责任事故,当地人主责,当地人想简单私了,那他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人家反悔天天还能来磨你;但要是外地人主责,不要盲目相信法律走公了程序,尤其是需要自己先垫付的程序,也许钱已垫付程序也基本走完,才发现责任人找不到了,亦或人在赔偿仍难以执行,依法执行的死角太多。

懂法,最起码能清楚地知道哪些事情发生后法律帮不了你。不懂法,只有在一些纠纷发生后才明白原来法律还仅仅是个工具,是个可以被懂法的人利用以坑害不懂法的人的工具。

法律是非书面信用的天敌,很多讲信用靠互信立于市场的人多栽在了法律上。他们不懂法律,更不懂法律意义上的合同,这样的群体最容易被人借法律这一工具坑害。事实是这么回事,守信用也还是这么回事,但法律却不接受这么回事。法律只以证据来揣度事实,没有证据,证据说服力不足,缺乏直接证据,这种情况下法律根本揣度不出事实。法律却能作出判决,此事证据不足,原告败诉,且原告只能遵守法律的判决,法律剥夺了原告讨回属于自己财物的权力,原告如果以自己的方式去索回属于自己的财物又将违反法律受到对应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忍受法律的判决是对事实的最大讽刺,法律成了真相的天敌。

在懂法与不懂法的人之间完全依照法律来裁度,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法律还仅仅是个可为人所用的工具。

学法,无须将法律作为武器,只求少吃法律的亏。

在越来越强调依法治国的当下,一定要先学好法律才不容易吃亏。尤其在依法治国的初期,一定要学好提防两项罪名,不然太容易吃亏,它们叫寻衅滋事罪和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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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度

持度

43篇文章 8年前更新

不断地用理想碰撞现实,印证了空想的无用,冲动的风险,人心的叵测。离不开现实莫无私逞能,每个人为自己的家庭有所担当即可,为值得的人做值得的付出,不必为无关者冲动冒险。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偶尔有限地关注闲人闲事,没有必要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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